邹城企业商标转让价格是否合理?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 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邹城企业商标转让价格是否合理?

邹城企业商标转让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7 08:56:22

在中国,做贸易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都是前景无限好,这就引发了一波注册贸易公司的热潮,那么,该如何去注册一家贸易公司呢?以下是注册公司的具体步骤。

一、注册贸易公司注意事项:

1、注册地址必须是正式的办公楼,住宅是不能用于公司注册之用。

2、公司注册前需要把公司名称都准备好,至少准备5到10个名称,并且按照重要程度依次排列。

3、在注册分公司,也需租赁正式的办公室作为分公司注册地址。4、如果注册外贸公司,则在公司注册完成后,还需办理进出口备案手续,方能自营进出口业务。

二、注册贸易公司提交材料:

1、拟定公司名称5以上个;

2、法人及合伙人身份证件各一份;

3、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三、注册贸易公司流程:

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工商登记;

3、刻制公章及其他所需印章;

4、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6、开立银行基本帐户(纳税帐户);

7、去税务部门进行税种核定及购买发票。

有不少人在成立公司一年之后有个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那就是要进行公司年检的事情。这次小编就向大家介绍一下注册了公司之后办理公司年检的时间以及方法是什么。

首先,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公司年检?公司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公司进行检查,确认公司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当年设立登记的公司,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公司在什么时候需要参加年检呢?根据《公司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司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送报年检材料。公司注册成功后如何办理公司年检?企业年审需要先登陆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注册取得密码,然后按照规定上传资料。年审时间一般次年5月30号之前进行上一年的年审,12月份成立的企业也需要在规定年审期限结束前办理年审。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民心,不少外国买家(尤其是美国买家)会要求制造商或买家证明其拥有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以保障本身不会卷入侵权诉讼。中国企业的产品出口至美国的数量十分巨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也有必要到美国注册自己的商标。如果你的产品没有在美国注册商标,可能会面临货物被海关扣押,造成严重损失的局面。注册商标能很好地制止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维护自己的利益,增加企业的价值。

美国商标审查程序,视申请基础分为两种:

(1)意向使用: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提交使用证据、注册、发证;

(2)实际使用:申请(提交使用证据)、受理、审查、公告、注册、发证。

美国济宁商标注册需要的时间:(1)官方受理回执时间:1周;(2)以在美国实际使用为基础的10个月拿证;(3)以其他基础的:12个月拿证。

美国商标注册有效期:

(1)自商标获得注册之日起计算10年内有效,10年期限届满前1年内或到期后的6个月内的宽展期可进行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期同样为10年有效期。商标所有人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递交注册商标续展申请,缴纳相关费用即可续展。

(2)美国商标注册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交续展申请的同时,还仍然需要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标/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室友,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申请注册程序相对复杂,准备在美国申请商标的中国企业或个人,在提交申请前需要仔细检查准备申请的商标、选择符合规则的商品/服务以及采用适合的提交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商标审查中下发审查意见,确保商标的顺利注册;已经申请美国商标或已获得美国注册商标的中国企业或个人需要重视并及时关注自己商标的最近状态,避免商标因疏忽而被撤销。我司能很好地为您规避这些风险,提高注册商标申请成功率,为您国际化商业路护航。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低劣,不仅可能导致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还会处以通报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商标法》第45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45条、第48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反观本条的规定,实际上是从法律上对注册商标施加了商品质量保障的义务。

但济宁商标注册程序本身并没有此要求,商标质量保证功能本身也不支持。本条作出这样的规定,缺乏依据。实践中,依据本条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况也非常少见。


 

版权所有: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