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商标注册如何办理?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 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邹城商标注册如何办理?

邹城商标注册如何办理?

作者: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2 08:19:06

济宁商标注册事不宜迟,企业对外的形象主要集中在企业的商标上,所以注册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注册一个企业商标涉及到的准备工作有很多,比如需要用到的资料,还有注册商标需要的手续等等,小编来为你们介绍一下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事不宜迟,需要注册商标的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当然可以,但是我们需要注意时间节点的问题。权利人逾期不申请商标续展的,由商标局决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此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商标复审。自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但是,应当注意济宁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一年内不批准商标局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针对目前高校商标被“抢先”的现象,《商标法》第13条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法》第32条对“优先权”的保护(包括商号权、著作权、著作权、著作权等),以及“对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提供了依据。

同时,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随意注册校徽、校名、学院简称,也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高校可以以“抢注”行为具有《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利影响”为由,申请撤销“抢注”商标。以上是关于未续展的商标注册申请。

我们能再申请一次吗?问题的答案是,商标对于开发自己产品的人来说非常重要,一个好的商标只要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很快就会落入他人手中。因此,在商标未上市前,必须进行注册,并按规定每年交纳费用。只有受到法律保护,才能安全使用。

我国《商标法》规定,公民个人在2001年修订后有权申请商标。这一规定实施后,引发了个人济宁商标注册的热潮。2007年,中国商标局开始限制公民个人申请商标,只允许个人企业和公司申请商标。无论公民个人是否应当申请商标,商标局单方限制公民个人申请商标,都是违反商标法的行为。毕竟,商标法赋予了公民个人申请商标的权利,商标局无权剥夺公民申请商标的权利。显然,商标局没有法律依据限制公民个人申请商标。

一、商标局限制个人申请的初衷是防止商标被恶意注册。事实上,很多人并不是为了使用目的注册商标,而是先注册,然后再按价格出售。当然,他们的行为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但要解决这一问题,不是要限制公民的商标申请权,而是要从制度上督促商标的使用。我国《商标法》还规定,商标三年内不得撤销,即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人都有权申请撤销。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通知商标权人提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证明。否则,商标局可以撤销该商标。

需要指出的是,三年不使用的撤销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防止商标抢注,因为启动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需要以申请人的撤销申请为前提,但即使抢注不使用商标,阻碍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申请人不提出撤销申请。原因有三:第一,申请注销,需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第二,申请撤销可能不成功,但可能成本高昂,但撤销失败;第三,即使撤销成功,也可能被其他商标申请人抢先,最终撤销申请人也不会受益。因此,建立商标强制使用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例如,企业或者个人注册商标后,每三年向商标局提交一次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交证明或者伪造证明的,商标局有权撤销其商标。这样,不使用商标就试图注册商标的人就会大大减少,也就不必限制商标的个人注册。

二、电子申请受电子申请的制约,是指商标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也是各国商标申请的发展趋势。与传统的纸质申请相比,电子申请提高了申请效率,降低了商标申请成本。以中国商标局收取的申请费为例,如果是纸质申请,商标局收取的费用为1000元;如果是电子申请,商标局收取的费用仅为800元。因此,电子申请也受到大多数微型企业的青睐,特别是在一次性申请多个商标的情况下,对于微型企业来说,电子申请的成本能够降低还是非常可观的。然而,中国商标局对电子申请的数量给出了很大的限制。按照现行规定,每个代理机构每天的电子申请数量不得超过10个,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能使用传统的纸质应用,这无形中增加了商标申请的成本。

三、对复审费较高的商标驳回申请,商标局可以予以驳回。驳回的理由不仅是该商标与原商标相似,或者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重要性或者禁止性的规定。根据《商标法》,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驳回复审仍需向商标局交纳官费,驳回复审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

四、在检索由盲区引起的风险商标申请之前,首先要进行搜索,即搜索之前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申请。但在国家商标局提供的“中国商标网”检索平台上,存在着较大的“搜索盲区”,即近三个月内申请的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找不到,即所谓的“搜索盲区”,即如果有类似的商标申请因为在检索前三个月内,很有可能找不到,这最终会给申请人造成商标被驳回的原则,违反了提前申请。

在中国,商标组合是通过对每一个组成部分的单一审查来审查的。构成商标组合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不得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以便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成分引起相同或相似,那么整个商标就会被驳回,最终济宁商标注册就会失败。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复合商标的单独注册将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如果要注册的复合商标对企业或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那么整个复合商标可以在单独注册的同时进行整体注册。

商品或服务的选择是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必然环节。为了明确商标的保护范围,企业和个人需要尽可能仔细、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如果申请类别错误,不仅不能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而且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容易造成商标的相似性,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商标申请过程中,除了申请人的主观原因外,还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原因,如查询的盲目性、商标复审的主观性等,企业或个人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申请被驳回或反对的情况,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商标是“无法治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驳回或者未公告的商标,由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在程序上,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和作出新的裁定。

这相当于给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因此,在接到商标被驳回的通知后,企业或个人不应后悔和感叹,而应做好及时驳回复审的准备,尽力挽救商标!商标注册似乎很复杂,但也有一些技巧需要采取。


 

版权所有: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