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公司商标注册需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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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公司商标注册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9 08:56:24

随着电商平台的兴起,很多物流行业顺应着电子商务的势头发展起来。很多创业者想要加入到物流行业大展宏图,都想注册物流公司或者快递公司来掘金,今天小编就来说一下注册快递、物流公司都有什么条件。

注册快递公司的条件: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注册一个快递公司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快递公司,注册资本起码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如果是加盟到某个大型快递公司,建议采取登记作为该快递公司的分公司的形式,规避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巨大困难以及注册资金不足等情况。具体办照程序,可以向加盟的快递公司咨询,如果是办自己的快递公司,大致程序如下:先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运营之前需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比如去邮政管理部门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及道路运输的相关物流业务,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办理具体事项的委托书(复印件1份);3.车辆证件:已购置车辆的,提供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表》;4.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汽车列车、散体物料运输车应提交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5.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6.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含个体)复印件。

可能很多人还不太理解,为什么要注册商标,今天就让小编来给你们细说几点原因。1、消费者眼中的识别码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

2、生产者心中的警鸣钟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或稳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3、市场中的通行证(1)特定地区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2)企业做广告宣传都需要出具相关品牌的济宁商标注册证明文件。(3)在对外贸易中,商标是极为重要的,国际间的贸易离不开商标。(4)为办理质检、卫检、条码创造必备条件。

近年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中小微企业不断涌现,越来越多企业需要注册商标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品牌。然而,随着济宁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当事人获得商标注册更为便捷,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相继出现。除了高度模仿知名品牌,吞噬知名品牌生产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趴在“正牌”身上获取高额利益之外,不少市场主体也开始将目光投放在社会或某一领域的热点事件之上,出于“傍大腿有肉吃”的心理,竟不惜打擦边球,争先恐后抢注同一商标。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建设。

25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2019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法律制度层面采取举措规制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对于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商标注册部门将综合多项考虑因素和个案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如利用商标审查系统中查询申请人的申请历史、转让情况等相关事项,筛查驰名商标、知名地名等禁注词;通过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对所在行业、违法记录等进行查询。此外,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认为申请人涉嫌恶意申请或者囤积注册的,可以要求其做出相关说明。

宋建华介绍,在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为了规制这些行为,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规制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其中,对恶意注册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同时商标审查注册全过程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也是商标异议、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事由;同时,对恶意注册行为本身也增加了行政处罚措施。

为配合本次《商标法》落地和有效操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部门规章《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已经由市场监管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申请商标注册和从事商标代理的细化要求;二是规定了判断“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综合考虑的因素;三是明确在商标审查审理的全流程中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规制;四是细化了对恶意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处罚措施,比如说,罚款的数额。同时规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并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为申请人直接申请注册商标提供便利化服务。规章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注销后,其名下的商标该怎么办?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后,其法律人格即消亡,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当然也就不应当再以已注销的公司的名义,来实施任何民事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否则的话,属假借或假冒不存在的组织名义,或者说使用未合法成立的组织名义来实施相关行为。

以已注销的公司之名义所实施的行为,其法律效力待定,该行为的后果由实际控制支配者来承担。不过,这里的注销登记,是指该公司经依法清算后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不属注销登记。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仍需依法申请注销登记,在核准注销登记前,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仍有民事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公司等企业终止,以注销登记为准,而不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因此,公司等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不可能也不应当再以该公司或企业的名义处置商标权等资产。那么,公司注销后,其名下的注册商标该怎么办呢?公司注销时,其债权债务及剩余财产一般应当清算完毕。但也有特殊情况,尤其是知识产权会被遗忘处置。对遗忘处置的公司资产,在公司注销后,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其股东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继受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权。为此,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曾在第四十七条对办理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的时间有催办性限定。即:“济宁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不过,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删除了前述规定。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只要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就可申请办理移转手续,其他人无权以未按期办理移转手续为由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权移转,一般是向原商标注册人的承继者移转(这里的承继者,如死者的继承人;原商标注册人是企业的,包括该企业合并、分立或改制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该企业注销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股东或投资者),以及依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移转给新的权利人。“变通”行为不可取有些人会嫌前述操作麻烦,总想采取变通手段。如:向商标局隐瞒原商标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的事实,采取模仿签名、假冒公章或想办法拿到原公章,仍以原商标注册人名义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申办商标转让手续。

或者是,伪造相关证明文件,将新的受让人伪称为原商标注册人的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继者,而向商标局申办商标移转手续。另外还有一种非常恶劣的情节:既非合法的承继者,也非承继者同意的受让人,而是恶意侵占者,采取伪造相关签名盖章、证明文件的手段,申办注册商标转让或移转手续,恶意侵占该注册商标。如果原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并非由其权利义务承继者承继,而是通过商标移转或转让手续,直接从原商标注册人名下过户到第三方名下的,要么是隐瞒了由原商标注册人的承继者出让给第三方这一事实,要么是非法侵占骗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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