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商标转让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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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商标转让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5 08:58:36

济宁商标注册相比,商标转让快捷、安全,是企业的选择。如今,互联网上有各种各样的商标交易平台,但能交易的却不多由于资金不足,购买商标的企业希望购买低价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然而,低价商标存在诸多风险和欺诈行为。低价商标出现的原因是什么?低成本商标转让网络可靠吗?低价商标转让并不总是一个坑。低价商标转让的原因是什么?

一、商标的有效期即将到来。商标自注册之日起十年内有效,期满续展,否则无效。此时,商标持有人希望在续展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以避免续展的麻烦。

二、商标的含义与其类别没有密切关系。消费者看到商标后,不会立即联想到需要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三、商标注册不属于注册商标保护,如化妆品商标只能用于香水等单品,而不能用于护发、护肤品。

四、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商标转让网站,如何选择一个可靠的商标转让网站呢?一般来说,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这个网站是否可靠:

五、网站主公司的企业资质,如公司营业执照等,可通过全国公共工商系统查询。

六、网站是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比较项目备案?根据国家要求,在中国经营的网站必须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比较项目备案。

七、网站的标的公司是否在国家商标局代理机构注册,是指平台是否具备办理商标转让相关业务的资质。

八、网站的沟通过程是否安全,如是否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如何支付商标资金等。

九、网站是否有良好的信誉,可以通过相关的搜索引擎查询。

十、网站上商标产品的价格是否可靠,是否明码标价,建议客户多做比较。

对企业而言,生产经营发展是追求,无论是经济实力、品牌实力还是其它等综合实力,都是企业发展的结果。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想要获得发展的机会,首先要有属于自己的品牌,而商标是打造品牌的利器。企业想要获得商标,首先要申请济宁商标注册,成功注册商标后还要注重商标的经营使用过程,以免商标被他人侵权,尤其要注意商标抢注行为。

什么是商标抢注?

商标抢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商标为什么会遭抢注?

1、所抢注商标价值高抢注人若属于主观恶意抢注的,抢注后进行商标倒卖,索取巨额商标转让费,或以“侵权”之名起诉以诈取赔偿额,赚取丰厚的利润。

2、商标注册制度漏洞我国商标注册制度遵循“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将注册而不是使用作为取得商标权的途径。不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实际使用或有真实的使用意图,这就在客观上为商标抢注提供了可能。

3、被抢注后商标维权难度大商标在先使用人通过向行政和司法部门提出异议、争议和维权诉讼,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因此企业也只得放弃未注册商标再重新设计注册新商标。

4、商标保护意识不强企业习惯性地在现有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忽视了企业未来可能发展的相关领域,留下了商标遭抢注的潜在风险。

如何应对商标抢注行为?

1、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提出商标撤销争议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抢注的商标。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公司代理记账主要记的内容有: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审核会计等,收费标准是小规模200元/月起价,一般纳税人400元/月起价。

第一:签订合同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代理记账服务项目及代理记账费用。

第二: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

(1)届时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我代理记账公司,或我代理记账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2)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接触过代理记账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3)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代理记账及结帐;编制会计报表。

第三:做账时间:每月25号-30号

(1)代理记账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进行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

(2)审核会计对代理记账会计做帐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代理记账过程中的帐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帐的核对、并对客户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帐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为客户代理记账,并办理税务登记,减免税手续,一般税人申请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

第四:报税时间:每月1号-15号)

(1)代理记账会计将审核会计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

(2)代理记账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

(3)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申报。它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只能给出一个预估价:小规模200元/月起价,一般纳税人400元/月起价,下面的几个因素都会影响代理记账的报价

1、地域不同我国地域比较辽阔,每个城市的经营发展水平都不一样,所以就算是同一个行业,不同的地区在收费方面肯定是不一样的,当然,越是发达的城市,代理记账的费用就越高。

2、计费形式代理记账的收费方式也有不同,有的是按月,有的是按年。所以在进行了解的时候一定要确定方法也费用,其实按年一次性缴纳费用,这种方法是比较划算的。

3、纳税规模有的亲们也会发现同一家公司,对于不同的客户,在收取代理费用的时候居然是不一样的,只是因为纳税的规模不同。比如,一般纳税人收取的费用肯定比小规模纳税人的费用高。

4、开票情况这点应该很好理解吧,开的发票越多,在代理费用方面自然就越高了。

一:产品发明,方法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具体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

1、什么是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人们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产品,靠发明人的创造性劳动才得以出现,它可以是一种产品,也可以是一个部件。

2、什么是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把一个对象或者某一种物资改变为另一种对象或者物质所利用的手段,以使它们在质量上产生新变化或者成为另一种物质或产品。

这种方法发明可以是机械方法发明,比如能量传递方法的发明;也可以是化学方法发明,如通过分子内部的转化获得新物质的方法发明;还可以是其他方法的发明,比如生物方法发明、操作方法、通信方法等等。

制造产品的方法,可以是制造的全过程,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过程。产品的新用途可以归入产品发明,也可以归入方法发明。方法的新用途,则归入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的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有些方法是根据人们的推理,属于智力或者精神活动的方法,不是利用自然规律作出的成果,就不是专利法上所说的发明,也就不受专利法保护。

二: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通常被称为小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也被称为小专利。它也是发明的一种,只是其创造性水平低一些,较发明保护的范围窄一些。

实用新型在一些技术领域不进行保护,如工艺方法、化学物质方法,特别是那些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质,气体、液体、粉、面等。因为这些物质不像一个模型那样,具有空间的形态,活动的固体形态。而且,实用新型也不包括动植物新品种。

实用新型和发明虽然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是一种技术方案,但是二者又有着区别,可以归纳为4点:保护对象不同、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不同、审批程序不同和保护期限不同。

1、保护对象不同

发明专利把各种技术思想都作为保护对象,对于符合要求的各种产品和方法都可以授予发明发明专利;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适用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只适用于产品,不适合工艺方法,且产品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构造。

2、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不同

专利法要求发明发明的创造性水平较高些,要求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低些。发明的要求是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就行了。

3、审批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申请执行延迟的实质审查制度,实用新型申请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

4、保护期限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而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是20年。后者是前者的1倍。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从实用新型的研究创造的难度和发挥效益的时间来衡量、决定的。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技术上的解决方案,或者涉及产品,或者涉及制造方法;而外观设计则是指工业产品具有装饰性或者艺术性的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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